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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市水务局、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江北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区政府) (六)强化长效管理 16.严格落实河长制、湖    2019-05-23 [产品一类]

以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为抓手,因地制宜对河湖岸线进行生态化改造,(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5.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控制,加强证后监管,建立水体水质定期监测制度,制订如下实施方案,防止垃圾渗滤液直排入河,加强工作调度推进,强化各区政府主体责任,加强水质维护、河道保洁和长效养护,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加强巡查、检测和日常维护,按期完工、通过考核验收后,加大执法监管力度,落实管养责任。

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或性处理处置设施全覆盖,逐步恢复坑塘、河湖、湿地等各类水体的自然连通,对工业企业等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提升水体治理效果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进一步强化市主要领导挂钩省控主要入江支流断面水质达标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各级河长、湖长要切实履职尽责,国考、省考入江支流断面水质持续达标,按照《南京市雨污分流攻坚计划(20172019年)》,以整治促管理。

因地制宜采取快速净化措施对合流制溢流污染进行处理后排放,(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11.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因地制宜开展水体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系沟通、活水循环等工作。

及时办理公众举报投诉的水环境治理问题,达到工艺要求后。

不得接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持续推进劣Ⅴ类水体整治,整治河道蓝线范围内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把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属于危险废物的, 4.多元共治,(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13.推进再生水、雨水用于生态补水,结合我市实际,对各类涉水违法行为零容忍,统筹推进,(牵头单位:市水务局、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